(原标题:力鼎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将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该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其他董事会认定需激励的人员,但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
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2025年和2026年分年度考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以2022-2024年平均值为基数,2025年增长率不低于10%,2025-2026年合计增长率不低于120%;二是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档,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70%、0。
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依据,未达标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考核结果反馈给激励对象,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考核档案将作为保密资料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