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波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肖婷婷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肖婷婷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郑春华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郑春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均已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特此公告。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