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回购报告书(第八期))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的价格,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总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20,000万元人民币,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7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44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9,992,669元;于2024年7月9日至2025年1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266,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8%,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0,107,540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