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未设监事会,参与激励计划的对象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以下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核查认为,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授予日为2025年1月24日,以15.7202元/份的价格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14.2363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142.3630万份存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