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确保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公司委托理财应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仅使用闲置资金,不得影响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委托理财的资金需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产品。公司需与资信良好的专业理财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审批权限方面,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超过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事项由管理层操作。
公司设立委托理财小组,负责编制规划、经办和日常管理、财务核算及资料归档。财务部负责会计处理,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检查和审核委托理财事项。公司需按规定披露委托理财相关信息,确保透明度。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