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大额存单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购买股票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
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组织实施。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投资风险包括银行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及操作风险。公司将通过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建立投资台账、实时跟踪净值变动、接受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等方式控制风险。此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多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