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已逾期。该贷款于2013年11月26日通过与天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发放,期限至2015年11月24日止,不计利息,主要用于补充天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2015年11月26日,公司首次披露贷款逾期情况。
由于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因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资金状况恶化,至今仍无力偿还该笔贷款及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的借款。公司自2015年起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18年9月已全部计提。上述委托贷款金额占公司净资产及净利润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申请天勐公司破产清算等措施妥善解决该事项。公司每月公告一次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