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编号:TCYJS2025H0110)。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1月9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13:30在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出席人员包括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0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持有98,008,6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554%;网络投票股东共168名,持有782,924股,占0.4893%。
表决结果显示,《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获得98,309,322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8%,反对467,646股,弃权14,600股。会议未对未列明事项进行表决,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