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担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28.78%的股权,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甬兴证券依据相关法规规范要求,严格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作出如下承诺:已履行本阶段必要的尽职调查义务,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文件内容无实质性差异;已对上市公司披露文件进行核查,确信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确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已提交内核机构审查并同意出具;已采取严格保密措施,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同意将核查意见作为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报告书(草案)上报交易所并上网公告。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张寅、许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