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28.78%股权,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本次交易筹划期间,上市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包括:1) 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2) 与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3) 制作《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交易进程备忘录》等备查文件;4) 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甬兴证券认为,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在本次交易中按规定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