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月))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2,039,474元,注册地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黄金、锑、钨的勘探、开采、选冶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还包括贵金属冶炼、珠宝首饰制造与销售等。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确立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
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规则。公司股份总数为1,202,039,474股,普通股。公司可依法设立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策。公司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监事。
股东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参与股东大会、监督公司经营等。股东大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公司党委由5-7人组成,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年度财务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