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及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五中院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合担任管理人。
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分别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9:30和下午14:30召开,并完成线上表决。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公司会议时间为上午9:30,重庆金科会议时间为下午14:30,均采取网络会议方式。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在2025年1月25日前会收到参会账号和密码。
会议议程包括管理人工作报告、债权补充申报及审查情况说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报告及议案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说明及分组表决、回答债权人提问及公司表态发言。会议表决采取网络表决和书面表决相结合的形式,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重整顺利完成,公司将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