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东方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199,999,992.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69,220,724.07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Tong系列中间件产品卓越能力提升项目、基于人工智能的下一代可持续运营安全产品开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TongJDK和工业物联网中间件开发项目。
由于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需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支付,且部分零星开支操作不便,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定期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业务部门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审核并支付、编制明细表、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建立台账记录。该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