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月))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办公室及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合规管理等专门委员会。公司发生的特定交易需经董事会审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等,具体标准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等指标。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会议通知、提案、召开、表决、决议等流程详细规定,确保董事充分了解情况并独立审慎发表意见。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还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及决议公告,决议执行情况需向后续董事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