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5号楼9层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选举高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15,611,828股(99.6768%),反对4,450,801股(0.2927%),弃权462,121股(0.0305%)。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7人,代表股份1,520,524,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046%。现场出席股东4人,代表股份1,480,487,807股;网络投票股东353人,代表股份40,036,943股。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为召集人,会议由董事长方晓东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或列席会议。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