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电子城高科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9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律师列席。大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发表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此次大会,并于2025年1月8日发布通知,公告载明会议类型、届次、召集人、投票方式、时间、地点、网络投票安排、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信息。会议审议一项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主要内容已于1月8日公告。
现场出席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508,801,304股,占45.49%;网络投票股东224名,代表股份29,979,350股,占2.68%。中小投资者股东224名,代表股份29,979,350股,占2.68%。其他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中小股东同意29,103,975股,占97.08%。大会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