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作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或“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就冀东水泥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宇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一致。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所持股份份数为1,681,156,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826%。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列于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均按照现场会议议程逐项进行了审议并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