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国浩律师进行了核查验证。
截至2025年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日为2023年1月6日,登记日为2023年2月2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2月1日届满。
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25%,实际增长率为55.4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为100%。本次解除限售的1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231,000股,股份将于2024年12月27日上市流通。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