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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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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会议合法性。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2日审议通过召开此次大会的议案,并于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及资料,公告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等。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召开情况与通知一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54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4,729,438,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14068%。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并按规定计票、监票。网络投票数据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最终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郑国雨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及选举杨勇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海问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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