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 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要求,具备发行条件。
- 发行方案和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编制的《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无违规情形。
- 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关人员作出相应承诺。
- 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决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