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建投”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持有的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3.05%股权、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4.73%股权及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4.78%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查了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与标的资产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2023年11月,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1,300万元收购福建浙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与晟(厦门)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该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4年1月12日,子公司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武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金华浙武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认缴2,000万元,持股50%。
上述交易因主营业务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近,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除上述交易外,上市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与标的资产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