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25-0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保险业务相关会计政策,不再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0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详情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制定《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领导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