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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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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49610(21中交债)、148208(23中交 01)、149235(23中交 02)、149385(23中交 04)、148551(23中交 06)、134164(25中交 01)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1月17日,中交地产董事会披露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原告)分别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起诉中交地产及子公司昆明中交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被告),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两法院均已受理。

案件一:原告请求昆明东盛支付工程款15,609.35万元及利息,对涉案项目折价、变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其他当事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诉讼费用由昆明东盛承担。

案件二:原告请求昆明东盛支付工程款6,703.62万元及利息,其他当事人承担连带支付义务,对涉案建设项目折价、变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其他合作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诉讼费用由昆明东盛承担。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中交地产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中交地产将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国新证券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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