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成群善))
成群善作为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保证其与公司间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 成群善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其无利害关系。
- 成群善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承诺当选后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 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工作经验。
- 成群善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不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任职情况。
- 不是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禁入措施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成群善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录入、报送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