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同意选举陈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选举陈洪先生为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下属公司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44988.26万元(以经有权部门备案的投资总额为准)。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