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放弃对深圳市大族光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光耀”)20.334%股权之优先购买权。族思聚慧拟以人民币211万元、24万元、70万元分别将所持大族光耀14.067%、1.600%、4.667%股权转让给吴铭、康琦、黄倍昌,国冶星放弃优先购买权。交易完成后,国冶星持有大族光耀70.000%股权不变,吴铭、康琦、黄倍昌分别持有14.067%、1.600%、4.667%股权,族思聚慧持有9.666%股权。吴铭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关联交易。大族光耀注册资本3,782.346046万元,2024年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5,353,218.29元,负债总额21,466,784.97元,净资产23,886,433.32元,营业收入17,821,211.15元,净利润9,414,154.28元。本次交易名义上为族思聚慧相关出资人内部股权调整,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及正常经营,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