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牛明))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牛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牛明先生已书面同意此提名,并通过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牛明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牛明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他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牛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证券市场禁入,无重大失信记录,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形。
提名人承诺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若牛明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或任职资格的情形,提名人将督促其立即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