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月修订))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及信息披露工作,防范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涵盖新股配售、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等投资行为,但不适用于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投资、参与其他上市公司配股、长期持股及其他特定情形。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限于自有闲置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额度审批权限根据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及绝对金额确定,超过一定标准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控股子公司需经内部审批后报公司批准方可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及证券投资操作,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审计风控部负责监督和审计。
制度强调风险控制,要求各部门分工明确,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