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易阳))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易阳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易阳先生已书面同意提名,并通过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易阳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易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他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易阳先生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易阳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人承诺,若易阳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或任职资格的情形,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其立即辞职。
提名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期: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