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计划授予不超过774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0%,授予价格为7.73元/股。激励对象预计不超过95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售期为24、36、48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4%、33%和33%。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评估,业绩考核目标涵盖净资产现金回报率、营业收入增长率、战略创新业务收入增长率、研发费用增长率及知识产权申请数量。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本计划须经北京市国资委审核批准,并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告激励成本及各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