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修订))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36.0724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铸锻件、金属构件、石化机械等的制造、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股份方面,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以人民币标明,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发起人包括盛雪华、张家港华创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盛天宇、钱丽萍等,共计3,800万股。
股东权利与义务方面,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决策等权利,同时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等。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等。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考虑现金分红,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应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