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具。
意见书指出,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4年3月5日,公司首次授予58名激励对象26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5年1月20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为7.94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1月20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