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8层,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传真:010-66090016,邮编:100005。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在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同时进行。会议由董事长谭文钊主持,共460名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41,101,839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总经理兼董事林登灿先生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24,311,339股,反对7,236,100股,弃权383,700股,关联股东林登灿回避表决。本所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