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所查阅了相关文件并进行了必要讨论。
本激励计划主要程序包括: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激励计划》;2. 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3.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处理具体事宜;4. 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首次授予58名激励对象26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预留部分授予的批准与授权包括:1. 2025年1月20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以7.94元/股的价格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