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委托理财指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下,委托专业理财机构进行投资或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得影响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
制度规定,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的,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前论证、投资期间管理和到期资金跟踪。委托理财应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效益优先”原则,不得规避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择资信良好的受托方,并签订书面合同。出现风险时,财务部需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审计部门和监事会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合规操作。公司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