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德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其持有的爱卓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包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交易后公司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无法律障碍;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持公司独立性;维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四十三条规定包括: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管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情况;购买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可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权属转移;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其他规定的情形。
特此说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