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德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其持有的爱卓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爱卓科技100%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涉及需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相关尚需履行程序已在报告书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注册的风险做出特别提示。
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拟转让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亦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关联人保持独立,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保持公司在各方面独立。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宽和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增强独立性、避免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且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