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受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20日14:30在广州黄埔区东枝路2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苏陟主持。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38,318,3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590%;网络投票股东共15名,代表股份数2,634,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27%。总计出席股东21人,代表股份数40,952,7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217%。
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苏陟、胡云连、李冬梅、叶勇、高强、王靖国)和独立董事(倪丽丽、张政军、崔小乐),以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喻建国、崔成强)。所有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