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20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坪山区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林佳继先生主持。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3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了会议时间、地点、出席对象及审议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4名,代表股份131,060,184股;网络投票股东共195名,代表股份12,300,573股。总计209名股东出席,代表股份143,360,7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3692%。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43,240,294股,占99.9160%;反对117,273股,占0.0818%;弃权3,190股,占0.002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2,142,605股,占99.4589%;反对117,273股,占0.5268%;弃权3,190股,占0.0143%。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