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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宏股份: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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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本次发行已获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过程中,华福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向124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在2025年1月10日的申购报价期内,共收到17份有效《申购报价单》。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9.78元/股,发行数量为25,641,46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0,773,478.80元。本次发行对象共10名,包括济南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处厚国资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发行对象已完成缴款,募集资金已验资确认。本次发行过程及结果合法合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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