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景业智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接受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审议事项等内容。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来建良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4,922,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313%。其中,中小投资者59名,代表股份数5,412,108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4,871,909股(99.9220%),反对38,624股(0.0594%),弃权12,008股(0.0186%)。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61,476股(99.0644%),反对38,624股(0.7136%),弃权12,008股(0.2220%)。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