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受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25日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并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14点30分在公司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结合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8,037,2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2664%;网络投票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8,403,5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00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