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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 蓝思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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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蓝思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下午14:30在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319号蓝思科技办公大楼一楼VIP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周群飞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7日发布,并于12月25日发布变更日期公告。

出席人员包括股东及其代理人、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周群飞、郑俊龙、饶桥兵);2.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万炜、刘岳、田宏、谢志明);3. 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唐军、陈小群)。所有议案均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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