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定义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社会传言、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重要事件信息。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
公司设立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舆情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负责向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涵盖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等信息载体。公司职能部门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及时通报舆情情况。舆情信息报告流程要求相关负责人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重大舆情还需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处理措施方面,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召开会议决策,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包括调查真实情况、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通过官方渠道澄清等。公司还强调保密义务,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