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01月20日上午1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董事长李哲龙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
《关于2025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