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综合授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同时,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上海银行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下游品牌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被担保人为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下游品牌经销商,不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有关联关系的经销商。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1年。公司采取品牌经销商资质准入、专款专用、控制单户最高贷款额度及比例等风险防范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58.3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