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受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该股东会于2025年1月17日在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382号A1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日发出,载明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名,代表股份84,909,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546%,另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认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非累积投票议案:1.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 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会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