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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飞激光: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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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逸飞激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3名股东,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2023年10月,因触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履行条件,前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5年1月27日。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883,04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98%。限售期即将届满,特申请于2025年2月5日起上市流通。

根据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股份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特定情形,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等。

截至目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总数为1,883,04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8%,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2月5日。保荐机构对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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