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此制度旨在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运作效率,保障发展战略实现。依据多项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强调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和成本效益原则。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审计委员会审查内部控制并监督实施;监事会监督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经理层负责内部控制日常运行。
内控评价工作组由审计室领导,负责具体实施评价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测试内部控制有效性、汇总评价结果、编写缺陷报告及自我评价报告等。内控评价每年进行一次,涵盖各职能部门和控股子公司的全部业务流程。评价流程包括准备、实施、汇总报告和反馈跟踪四个阶段。内控评价工作组需对发现的缺陷进行认定,拟定整改方案并向管理层报告。公司将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同步发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