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5-002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6人,纪国良先生、杨华女士委托尹世辉先生、宋天革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尹世辉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同意公司以302、303码头在建工程及土地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约1.6亿元,与远景能源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新公司,占股49%,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
同意核销2024年度15项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核销资产损失将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2.71万元。
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2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定于2025年2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特此公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17日。